北大的课|这门课每周作业上万字,选课竟然还得抢?
编者按
刑事案件往往伴随着各种离奇而缜密的故事,对于这门课程的学习也自然要困难重重。上万字的论文、复杂多变的案件分析、写都写不完的作业却令这门课程选都选不上。让我们跟随小编的脚步,去探寻……
刑案还要写多久,你写完了没有?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原因的自由。
故意总是被阻却,错误是抗辩事由。
因果是否会中断,数额你够不够?
在那本厚厚的法条里,你到底在哪里?
刑案,猜不透的,只有你。
……
在2017学年“刑法案例研习”的最后一节课上,16级刑法学研究生、助教高颖文演唱了自己改编的“刑案版”《成都成都》,引起阵阵欢呼。
刑案是一门“传说”中的课
传说,课上的案例比小说还精彩。授课教师、法学院副教授车浩是个“网红”老师,他编写的案例题以情节曲折、故事性强著称,曾经被传到网络上,引起热议。“神考题”成了车浩的一个标签,人们说,他是“法律届里最会编剧的,编剧届里最懂法律的”。
传说,刑案作业特别多。每周都写案例分析,字数少则上万,多者有人写到两万有余;听者无不感叹:“你们写得完吗?”
最让人看不明白的是,这门课作业这么多,选课竟然还得抢?
1“车编剧”的“神考题”
当乙拿起一把钢勺打向甲来时,甲用手里的刀来挡乙的胳膊,将其刺成轻伤。甲吓得仓皇而逃。数日后,甲乙在大街上相遇,厮打在一起,乙跑向旁边的杂货店,一边嚷嚷‘我要砍残这个孽徒!’ ,一边向店主丙购买菜刀……
这不是小说,是车浩编写的一则刑法案例中的片段。每周一个案例分析作业,成了刑案课最显著的标志。
从2012年起,“刑法案例研习”这门课已经开了五年,最初由陈兴良教授与车浩合上。
这是一门选修人数超过150人的大课,选课学生被分成6-10个小组,由6-10名助教分别带领。
授课分成三个阶段:
1
使用车浩自己设计剪裁的教学案例,学生撰写案例分析,并在助教的带领下分组进行讨论。
2
进入模拟法庭辩论环节,各小组随机抽取控辩立场,模拟法庭,两两对抗。
3
邀请真正的律师带着真实案件来到课堂,学生代表上台以公诉人或辩护人的身份做报告,授课律师对各组的报告进行点评,并结合亲身办理该案件的辩护经验进行讲解。
看似复杂的程序设计,背后蕴藏的是授课人的巧思与苦心。自编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争点相对明显,主要是在给定事实的前提下,训练学生的法学素养和基本功——即有体系地表达法律意见的逻辑能力,以及面对争点正反说理的理论分析能力。而真实案件往往更加千头万绪,争议点也埋藏更深。
车浩设计的案例分析题不光情节曲折,连名字都自成体系,有“捐肾案”“保姆案”,还有“狗友案”“妻友案”“毒友案”等“罪恶三友”系列。案例里的人不仅仅是甲乙丙丁、张三李四,而是各有性格,各有苦衷;每次的作业一经发布,便会迅速成为学生们热议的中心。
(车浩编写的考试题已结集出版)
在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15级硕士研究生黎玥看来,刑案作业本已十分繁重,正是因为有“车编剧”在,才没有使得这门课变得繁重而无趣。
“神考题”是个手段,也是种缩影。法律研究人间百态,法与人性、法与道德的交融和碰撞,在这些案例中体现出来;而生活千变万化,案件层出不穷,社会上各种“奇葩”的人和事,只会比书上写得更“精彩”。
(《车浩的刑法题》前言)
2学生们的“刑案瘫”
“你们真的每周都写一两万字?”
“真的。”
“写得完?”
“不然呢?
每学期第一堂课,车浩都会给选课学生们一个“温馨提示”:作业非常多,选课需谨慎。
(由于选课人数过多,只好鼓励大家“踊跃退选”)
刑案是一门“很难偷懒”的课。三个小时的刑案课,学生们需要“转场”:前两个课时在小教室中,按小组分别讨论;最后一个小时再回归大教室,由车浩进行讲授,一“小”一“大”,合理搭配。
如何保证每个学生的参与度,这是一门选课人数众多的大课所不得不精心考虑的问题。刑案采取的方式是分组,每个小组的规模被控制在20人以下,这个数字足以保证,在两个小时的课堂讨论中,每个人都能有足够的空间去抒发自己的见解。模拟法庭阶段,车浩也要求每位同学至少有一次作为小组代表参加控辩双方的辩论。这样的程序设计,旨在有意识地调动起每个同学的参与度。
“上完刑案瘫一天。”
学生们的这句话就是在说,刑案课上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上完便只能“瘫着”了。
而选课学生在课下所付出的时间,更是远远超过课堂上的三个小时。以课程第三阶段为例,学生们需要提前在课下阅卷,“都是原始案件材料,电子版往往都是几个G甚至十几个G”,之后带着自己的初步意见参加小组讨论,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再形成本组的书面的辩护意见提交上来,最后在课堂上进行口头报告和辩论。
通过这种方式,车浩希望能够唤起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意识,推动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者向主动训练能力者转变。
学生们的反应则更有意思,“被虐着虐着,就虐出感情来了”。
刑案作业提交时间是每周六晚12点。每到这个时候翻翻朋友圈,总会发现,法学院的同学们正在“挑灯夜战”。
(学生们制作了车浩版表情包)
徐然是法学院10级硕博连读生,研二时开始担任刑案课的助教,连任了4个学期。在他看来,在两三周试选课阶段结束后,多半学生不仅适应了每周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的节奏,而且还呈现出越写越多、越分析越细致的趋势,“这实际上也是同学们运用刑法理论和案例分析能力提升的一个缩影”。
3“到了期末,梅花香就来啦”
不知道谁最先起头的,总之现在,大家都管车浩叫“车神”。
“车神的课果然是名不虚传,虐心啊。”选课第一周,16级法律硕士庞颖就发了一条朋友圈。但同时她也说,以前做过的司考题以判断题为主,现在深深体会到得出答案不难,难在说理。“从对各种行为做刑法意义上的评价,到组织语言,再到考虑书写体系,最后形成文章,真是绞尽脑汁,耗费心力。以案例为中心的学习方法好过背书背法条,通过查阅各种书籍,我对毒品犯罪这几个罪名怕是永生难忘。”庞颖说。
(选课学生的朋友圈)
也正是这门神奇的课,在结课时掀起了朋友圈里的“感谢潮”,同学们纷纷表白车浩、助教,说“很感谢这段每周翻六七本书,看十几篇论文,写一两万字分析的日子”。
(选课学生的朋友圈)
把功夫下在平时,而非依赖考前突击或刷夜拼凑论文,是车浩一贯坚持的教学理念。课程每周的案例作业汇总分数,就是最后的期末成绩。他管这叫“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平时是苦,但是到了期末,梅花香就来啦”。
期末时,捧着一学期十几万字的“劳动成果”的同学,常常会收获一些难得的体会。“它让刚刚学会运用请求权基础、三阶层理论进行细致缜密的技术分析,初尝缜密的逻辑和优美的结构带来的智力上的优越感的年轻的法律人能够从这种自我陶醉中抽离出来,能够意识到我不仅是一个‘法律人’,更是一个‘人’;而那些被害人、被告人,也首先是一个‘人’。”黎玥说。
如此,作业很多的刑案课为什么还能成为选不上的抢手课,便不难理解了。
车浩曾给2011级学生写过一封长信,信中说道:
一个理想的法律人,他不能只是一个技术娴熟的法律工匠,也不能是一个仅凭着精湛的专业技能来冷静分析案件的机器。在作为前提的专业技能之外,他还应该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有一种对人情世故的洞悉。
他应该懂得,冷漠和仇视只会带来更多的仇恨。他会时刻提醒自己,在每一起犯罪中,被害人和犯罪人都是不幸的,一个希望为这个社会和国家承担更多责任的法律人,不仅仅是要完成准确惩罚犯罪行为的技术任务,同时,他也能够看到并会努力改变引起这种不幸的外部原因,来最终减少人们的不幸。
“一个能把刑法编成故事的老师肯定是热爱生活的,一个有(shuai)趣(qi)的灵魂总是让人不自觉的靠近,对吧?”16级法律硕士张璐说,“如果说果子狸爷爷(郭自力教授,16年秋季学期刑法总论授课人)是我的刑法启蒙人,那么,车神就是那个让我对刑法开始有幻想和向往的人。”
(车浩和选课学生们在一起)
怎么样,下个学期,你想来被刑案“虐”一下吗?
文字:年雪琦
责任编辑:杨燕燕
排版:张艺璇、单文佳